“聽完檢察官的解釋,我明白自己錯在哪兒了,以后再也不毀古樹了,我還要多種幾棵石榴樹……”近日,在河北省石家莊市鹿泉區石井鄉一棵古石榴樹下,一場檢察聽證會正在舉行,69歲的案件當事人薛某當眾表態。
聽證會現場。
這是一個始建于唐代的千年古村落,村里有11棵古石榴樹,還有一棵根深葉茂的千年古槐樹,它們與那些保存完好的石頭古建筑共同見證著該村歷史文化的悠長久遠。
2021年7月,薛某在為其弟翻蓋房屋時,未按照規定履行相關報批手續,請人用鏟車將一棵長勢不好但尚未死亡的有著200年樹齡的古石榴樹(國家三級古樹)連同舊房屋一起鏟除。薛某破壞古樹的行為涉嫌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
案發后,綜合考慮薛某的犯罪動機和認罪認罰情況,石家莊市鹿泉區檢察院認為,薛某的犯罪情節輕微,擬決定對其作不起訴處理。為了利用該案教育更多的村民,該院決定到案發地的一棵古石榴樹下召開公開聽證會。
檢察官向村民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聽證會上,辦案檢察官向聽證員介紹了案件基本情況,全面闡述了擬不起訴的意見和理由,并對犯罪嫌疑人薛某進行法治教育。聽證員在認真聽取案件情況后,就案件事實和法律適用等問題進行提問。經評議,聽證員一致支持檢察機關擬不起訴的處理意見。檢察機關經現場研究,依法公開宣告對薛某作出不起訴決定,并責令其補種樹苗,承擔看護管理、法治宣傳職責。
“石榴樹是我們村發家致富、經濟創收的基礎,大家要愛護它們、管護它們,不能糟蹋那些古樹?!笔仪f市鹿泉區政協委員、石榴協會會長、該村村民代表張愛芳在聽證會后向村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