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不遵守課堂紀律,老師能不能懲罰?能,但必須把握分寸。河北省秦皇島市一中學因該校老師違反《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規定懲罰學生,被學生家長告上法庭。近日,在秦皇島市檢察院副檢察長熊偉的調解下,涉事老師與學生家長達成和解,家長自愿撤訴。
2022年4月,秦皇島市檢察院第八檢察部接到“12309”轉來的一條線索。一名家長留言稱,其孩子是初二學生,因不遵守課堂紀律,被班主任老師用不恰當方式懲罰。因為孩子身心受到傷害,家人已經起訴到法院,要求學校分別賠償精神損失1元和身體損害1元,希望檢察機關予以關注。
秦皇島市檢察院干警將此情況報告給孩子所在中學的法治副校長——該院副檢察長熊偉。熊偉高度重視,立即展開調查。通過查看學校監控視頻等方式,得知該學校老師陳某在對孩子實施懲戒過程中,未按《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依法依規處理。學生家長報案后,學校、派出所多次參與協調,均未促成和解。由此,家長訴至法院,想要個“說法”。
主導召開事件調解及依法治校座談會。
熊偉與陳某交流時,陳某道出了心聲:自己對孩子表示過歉意,但是家長并不認可;自己再也不敢管孩子了,怕說多了又會引起家長投訴。對此,熊偉予以耐心勸解,并在隨后與家長溝通時,詳細分析了學校、家長、學生的各自責任:“老師因為自己的行為受到了處分,學校也召開了警示教育會,家長在安撫孩子的同時,也要正面引導孩子承認錯誤、改正錯誤……”
經過熊偉一步步釋法說理,當事雙方打開了心結。老師承認了自己的懲戒失當行為,誠懇接受學校的處分決定,真誠向學生和家長致歉。家長也表示:“感謝法治副校長重視我們的想法,經過反思,我們作為家長也有不當之處。我們愿意撤回起訴?!?/p>
基于熊偉的建議,學校召開了“教育懲戒警示會”,宣布對陳某的處分決定,并邀請熊偉主導召開“事件調解及依法治校座談會”,幫助學校依法調解本次事件。在座談會上,熊偉送上了一堂“不可或缺”的法治課,家長與學校簽署了諒解備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