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姐姐,開學后,我適應得很好,在學校里一切都好,一定會珍惜這難得的機會好好學習!”近日,河北省寧晉縣檢察院未檢檢察官接到小程的電話,電話里,小程匯報了他在大學里的學習、生活情況。
2021年6月,高三在校生小程因交友不善誤入歧途,觸犯了法律。受理該案后,寧晉縣檢察院未檢檢察官審查案件時,通過與小程母親交談了解到,小程因涉嫌犯罪未能參加當年的高考,小程也向檢察官表達了想上大學的強烈愿望。
經多次實地走訪,并開展社會調查,檢察官查明了案件事實和小程的犯罪動機,詳細了解了小程的家庭背景、學習情況、成長經歷等。因小程之前無不良嗜好和犯罪記錄,且到案后認罪悔罪態度較好,寧晉縣檢察院對小程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考察期為6個月。為了不耽誤小程參加第二年的高考,該院多次向當地教育機關發函,并同步向上級檢察院匯報小程參加高考報名未果的問題。
經省市縣三級檢察機關協調,今年4月,教育部門為小程開放報名系統,小程成功報名高考。在備戰高考期間,檢察官還多次通過電話對小程進行心理疏導。7月13日,小程順利通過考驗期,該院依法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7月26日,小程如愿考上理想的大學,他第一時間將這個好消息告訴了檢察官。
據悉,河北省檢察機關對涉罪未成年人堅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今年以來,該省共有71名涉罪未成年人經檢察機關幫教后考上大學,263名罪錯未成年人經檢察機關幫教后再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