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民事生效裁判結果監督案件的雙方當事人聯合向河北省檢察院第六檢察部辦案檢察官送來了“司法為民 和解有方”的錦旗。據了解,該案是2021年8月1日民事檢察復查制度實施以來,我省檢察機關辦結的首例民事檢察復查和解案件。案件辦理中,辦案檢察官積極開展釋法說理,引導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促使這起長達8年之久的醫療糾紛實現案結事了,矛盾糾紛得到成功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圖為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簽訂和解協議。
圖為雙方當事人聯合向辦案檢察官送來錦旗。
2013年,當事人郝某某父親因病入住河北某醫院腫瘤科,雖經多次局部放射治療,仍不幸離世。郝某某方認為醫院侵犯了患者及親屬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偽造患者病歷,多開藥品多收費,遂訴至法院,要求醫院承擔相應責任。訴訟中,郝某某等人申請對河北某醫院醫療過錯進行司法鑒定,但因鑒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致使鑒定不能。一二審法院均以案件證據不足為由,判決駁回了郝某某等人的訴訟請求。郝某某等人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石家莊市檢察院作出了不支持監督申請的決定。郝某某等人向河北省檢察院申請復查。
辦案檢察官審查后認為,石家莊市檢察院作出的不支持監督申請決定并無不當,但經過調閱相關案卷,發現河北某醫院在患者病歷制作和管理方面確實存在不規范之處。面對這種情況,辦案檢察官沒有簡單機械地就案辦案,而是耐心地對雙方當事人開展釋法說理,盡最大可能化解糾紛。經過辦案檢察官多次走訪座談,最終雙方當事人在檢察官的見證下,簽署和解協議,案涉糾紛就此了結。
省檢察院第六檢察部負責人表示,將對近年來多起涉醫療損害糾紛案件中存在的因病歷不完整、不規范導致司法鑒定不能進而引發矛盾糾紛的問題進一步梳理研判,擬向衛生行政單位及相關涉案醫院制發加強病歷規范管理方面的社會治理類檢察建議,以促進該類問題有效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