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日報》刊發報道截圖。
3月28日,河北省保定市冀中地區檢察院邀請律師參與監督河北省冀中監獄佟某等罪犯減刑監督案件辦理工作,這是繼在河北省太行監獄、河北省保定監獄減刑監督案件辦理中試行律師監督機制后,該院第三次邀請律師監督減刑監督案件辦理。
在案件情況通報會上,獄警介紹了罪犯減刑的法定條件以及監獄提請減刑的法定程序,檢察官介紹了檢察機關對減刑案件的提請、審理、裁定等活動是否合法以及實行法律監督的法定職責。律師查閱減刑案卷,提出監督意見,認為提請減刑的罪犯符合減刑的法定實體條件,同意檢察機關的辦案意見,同時從證據規則角度對減刑案卷材料的規范性方面提出專業意見。駐獄檢察室聽取意見并表示積極督促監獄整改,確保提請減刑案件材料符合證據裁判規則的要求。
“很榮幸能夠受邀參與監督檢察機關減刑監督案件辦理工作,我是一名律師,更是人民群眾的一員,我認為讓律師監督刑罰變更執行工作,不僅能夠有效提升減刑案件辦案質效,更能夠保障人民群眾對減刑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推動減刑案件公平、公正、公開?!焙颖睆V容律師事務所律師林萍對該機制作出評價。
據悉,邀請律師監督減刑監督案件辦理機制是保定市冀中地區檢察院在減刑提請階段引入外部監督力量的創新性舉措。下一步,該院將進一步優化律師監督減刑監督案件辦理流程,邀請更多律師加入,提升減刑監督案件辦案質效和規范化水平,增強檢察機關司法公信力和辦案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