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檢察院印發通知,就加強基層民事生效裁判監督工作提出具體要求,進一步夯實民事檢察工作基礎,推動形成基層民事檢察工作由邊緣走向核心、由被動轉為主動的工作格局。
民事生效裁判監督工作是民事檢察工作的基礎和核心業務。從省檢察院的調研情況看,全省基層民事生效裁判監督“量少質弱”問題依然存在,距離新時代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還有一定差距,基層民事生效裁判監督工作潛能還有巨大釋放空間。為此,省檢察院印發通知,要求各地檢察機關民事檢察部門抓好貫徹落實。
通知對“數字賦能”提出明確要求。各地要樹牢數字檢察思維,通過數字賦能最大程度激發數據對民事檢察監督的疊加、倍增作用,破解案件線索來源難題。暢通數據來源,善用、活用、用足檢察內部數據,構建數據池,打通信息“孤島”。轉變檢察監督方式,加強法律監督模型的研發和應用,并確保模型務實管用。
通知要求,各基層檢察院要把民事虛假訴訟監督作為擴大監督規模的主要抓手,探索開展虛假仲裁、公證監督工作。加強對小額訴訟案件的監督,進一步規范小額訴訟程序適用。暢通當事人申請監督渠道,提高社會知曉度和影響力。
通知強調,各基層檢察院要強化協作配合,用好一體化辦案機制,打破部門壁壘,加強上下聯動,對辦理涉及虛假訴訟的案件,可以探索實行“每案必問、同步審查、聯席會診”的方法,深入挖掘刑事案件中虛假訴訟案件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