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述人:青縣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副主任 楊敏
小軍是一起涉嫌尋釁滋事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犯罪時年僅16周歲。2021年8月,張某(已服刑)糾集小軍等9人,駕車在縣城主干道故意別停他人車輛,恐嚇、辱罵車內人員,并持兇器砸壞了被害人汽車前機蓋。案發后,小軍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加強對涉案未成年人幫教,實現教育、挽救、感化,落實“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是辦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價值取向。該案中,青縣檢察院充分發揮了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站作用,運用社會調查、心理疏導、跟蹤回訪等機制,將情、理、法融入于家庭幫教之中,幫助涉案未成年人開啟嶄新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