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述人:衡水市人民檢察院第五檢察部檢察官助理 陳曉煦
“一百多萬,怎么買了一個這樣的房子!”說這話的是一位姓孫的老大爺。2017年,孫大爺一家從某房地產公司買了一套二層門店,但是交房以來,房屋就一直漏水,“外邊下大雨,屋里下小雨。外邊雨停了,屋里還在下”。更讓孫大爺犯愁的是,因與三樓住戶李某在樓頂使用上產生過矛盾,現李某不讓其維修,但購房合同上約定了二樓樓頂平臺歸李某使用。
房子不能住,維修還受阻,無奈之下,他將房地產公司起訴至法院,請求法院確認購房合同中約定二樓樓頂使用權的條款為無效格式條款,但是三級法院均沒有支持他的主張。五年漫漫維權路,仍不能解決孫大爺的難題,他手中拿著厚厚的申訴狀,來到檢察機關申請監督......